昨天一位职场女性私信问小编一个问题,说她去面试了一家公司,感觉这家常不错,但入职时HR让签一份两年内不能生育,否则把薪水降到某某标准。问HR这种做法是否违法?她是签还是不签?
这个问题,小编没有碰到过,因为小编是男人,不过小编告诉你HR让你签两年不能生育的协议属于歧视,已经触犯到法律。但实际操作中,又无法取证,很难通过法律去诉讼。现实社会中,大部分企业都是这样做的。
不是因为大部分企业这样做,职场中的女性就认了,不是的。小编建议,碰到这样的问题,一定要留下证据,比如对HR说的这些话进行录音、签的协议想办法拍照留下证据以便以后备用。不过,这些都是下下策,不得而为之。
还是回到话题中来。像上面案例中的事情,应该非常多,大家都如何处理的呢?
小编不饶弯了,就直接告诉你答案,不要签了,就直接离开,这样没有担当,没有没有责任,把员工当做工具来使用的短视的公司还是不要加入为好。不过一定要把这些证据保留好,说不定还能有法律的用途。
小编说这个例子,不是说HR有多坏,而是说企业在实际过程中不尊重人权,没有把员工当做“人”来看待。这些问题,不是HR能左右的,是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来决定的,说白了,是由老板的价值观、格局和视野来决定的,而HR只是无奈的实现老板的想法的“帮凶”而已。
对于这些问题,HR也知道不对,但为了生活、为了工作,也只能委曲求全了。我们这里不讨论HR的过错,还是讨论HR为什么要这样去执行老板错误的想法呢?
1、没有办法,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,迫于某种压力而屈服。
2、担心被领导质疑,会被领导骂没有脑子,说在招聘过程中不会发现问题而导致的。
3、团队成员角色缺少,导致某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但也不敢再给领导提招聘人的事情。
4、女性怀孕后精力分散,战斗力下降,导致团队其他成员工作量加大,人心不稳,抱怨声扩大。
5、招聘来的员工又不能因为怀孕的事情随便被开除,有担心由此引发官司。
6、……
从这些,我们可以理解HR的工作,但小编也建议HR在实际工作中,还是要多动动脑子,以法律为参考对象,尽量不要因为领导而去触犯法律。记住,领导让你触犯法律,不会给你证据的,最终责任是你来承担,这个是没有商量的。
分析了HR的问题后,小编来说说企业的问题。
其实,这个问题的核心焦点不是HR,而是企业的领导,HR只是在实际过程中充当领导的“帮凶”而已。
小编记得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曾经说过:如果未来你想做一家大公司,那今天你就应该表现的像一家大公司。
这说明,大公司要有社会责任、要有担当;而大公司的老板和领导要有格局和视野,不能只考虑自己企业或自己个人利益去影响他们利益,这样的公司就不是幸之助的大公司,即使做的非常成功,充其量也是一种狭义的生意人,不是企业家。
而对于员工,你去这样的工作上班,是不是对自己为了职业发展不负责任,是不是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进行减分,而不是加分呢?
还是省省吧,不要去这样的公司。
小编认为,找工作的首要核心是选择老板,选择老板就要选择一位把员工当做“人”来尊重的老板,敢于担当,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老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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